颠覆认知的八条法律常识,你知道几条?
颠覆你认知的八条法律常识,快来看看你知道其中的几条?
·第一、小区楼顶和建筑外墙面的广告收益归整栋楼的业主共有,不属于某一业主更不属于物业。
·第二、电梯收益车位出租费归业主共享,不归物业。
·第三、不管你的房子有没有住人,你都是要交物业费的。
·第四、电梯费已经包含在物业当中,不仅住一楼不用交电梯费,住任何楼层都不用交电梯费。
·第五、遗嘱是可以修改的,并且在民法典生效之后,公证遗嘱已经不再具有优先的效力证,有多份遗嘱的是以最后一份遗嘱的内容为准的。
·第六、婚内出轨就净身出户是法律谣言,除非对方同意,不然法院不会判决对方净身出户的。
·第七、丧偶的女婿或儿媳不赡养,养岳父母或公婆并不违法,但儿媳或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和其他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第八、丈夫给小三买车买房,作为原配可以起诉全部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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