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依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蔡徐坤委托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公开,蔡徐坤被判支付300万违约金。
文书显示,原告依海公司诉称,2015年11月,其与被告蔡徐坤签订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独家全权经纪人,合同期限至2023年4月。
那一年,1998年出生的蔡徐坤才17岁,还是一个未成年人,商业价值还未凸现。此前,他于2012年8月,参演的偶像剧《童话二分之一》,由此开始步入大众视线。
那一年,合同约定如被告提出解除合同,则每提前一年解除需向原告支付提前解约赔偿金每年300万元。
2016年6月,原、被告签订补充合同约定如被告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每提前一年解除需向原告支付提前解约赔偿金每年3000万元。
仅仅过去一年,赔偿金就十倍增长,背后潜藏的是蔡徐坤的商业价值不断提升。
2017年2月,蔡徐坤向前东家发送解除合同通知,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
前东家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解约赔偿金3000万元、违约金1500万元。
蔡徐坤认为,合同中约定,被告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需要向原告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原告为培养被告付出了大量的精力与成本,实际上原告并未对被告培养和推广进行有效投入。合同期内,被告未取得原告支付的任何报酬,原告主张的支出并无依据。
离开前东家后,蔡徐坤于2018年参加《偶像练习生》并以总票数第一正式出道,火遍全中国。
想必前东家看到错过这么一个当红炸子鸡也心痒痒。
如今过去五年,蔡徐坤成为娱乐圈商业价值最高5位男星,手中的代言高达19个,高奢代言有泰格豪雅、Plada, CPB, 戴比尔斯等,可谓十分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