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海上撞击是否构成开战的前提条件,事实上历史上早已有过例证。冷战时期著名的“我舰奉命撞击你舰”事件就能形象地给出答案。当时的美国军舰闯入苏联海域,被苏联舰艇撞击就没有引发更大规模的军事冲突。1988年2月,美国海军的“约克城”号导弹巡洋舰和“卡隆”号驱逐舰驶入黑海,以航行自由名义前往克里米亚附近海域,可见美国搞航行自由的习惯,可真是由来已久。不过,这一次美国真的没占到苏联的便宜。
苏联方面遂派出“无私”号护卫舰和SKR-6号巡逻舰对其进行监视和驱离,在数次进行警告无效后,苏舰发出“我舰奉命攻击你舰”的无线电后向美舰发起撞击。而且,苏联军舰是真的把美国军舰给撞了,之后,美国军舰看到苏联玩真的,最终只能灰溜溜地跑掉了。
此事件对美苏两国的海上对峙产生了深远影响,次年,两国签署《避免危险军事行动协议》和《领海无害通过协定》两个文件对海上安全问题进行了规范。很容易理解,两个超级大国在当时也害怕出现不可控的擦枪走火。与此类似的还有当年的《中导条约》,都是怕因为小事变成大事而到不可控。
由此可见,海上撞击不能视为开战的必要条件,有时反而会促进海上安全秩序的形成。说得更确切一点,海上撞击这种行为往往发生在两国关系比较紧张、但还没到擦枪就能走火的程度,这种情况下双方都需要一个能够示威但又不至于导致矛盾过度升级的手段,因此各种有意无意的海上撞击也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可以认为,海上撞击是一种兼具试探性和威慑性的“有限攻击”,这种行动虽然具有危险性(容易因技术上的不可控导致重大事故)并有导致更大规模冲突的风险,但通常情况下不会产生特别恶劣的后果。这种理论,同样适用于“撞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