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72 LAW单兵火箭筒口径:66mm 曾作为美军制式单兵火箭筒的M72 LAW(轻型反装甲武器),是一种单兵便携式、重量轻、一次性的反装甲武器,也可用于对炮位、碉堡,建筑或轻型车辆等次要目标进行破坏。M72于1962年定型并投入生产,在1964年开始大量装备美军部队
M72 LAW最大的特点是采用了一种创新的概念:预封装的可以发射的火箭和使用后即弃的发射器。由于携带和使用方便,因此受到广泛欢迎,出口到其他国家并在挪威被特许生产,后来不只是被多个北约组织成员国所广泛采用,还被多个国家仿制和生产,例如英国和加拿大的66mm HEAT L1A1,前苏联仿制和生产(RPG-18和RPG-26)土耳其的HAR-66等等。
随着复合装甲技术的发展,66mm战斗部的侵彻能力已经难以应付新一代的中型装甲车辆了,但由于M72系列的尺寸比M136要紧凑,更方便携带,所以至今仍然被美军部队少量装备,而且因此近几年来又针对城市战的需求而改进成发射温压弹或是具有密闭空间内发射能力的城市战武器。
机械瞄准具的前瞄准器为测瞄合一的网络分划板,分划板的距离分划线在M72型之前是由100~325m,从M72A1型开始改为50~305m,增量仍为50m。后瞄准器为觇孔式瞄准具,通过其带孔的有机玻璃板与热应力弹簧相连,能自动地连续修正环境温度变化对弹道的影响。
火箭弹由66mm的空心成形装药弹头(HEAT)、风帽、触发式压电引信、和一个火箭发动机组成。弹头位于火箭的头部(或身体),引信和推进器在火箭弹的尾段。战斗部由低碳钢弹体、铝锰合金风帽、紫铜药型罩、主装炸药和传爆药柱等组成,通过连接体与火箭发动机相连。发动机壳体(连同喷管)用高强度铝合金冲挤而成,内装19根薄壁管状推进剂。
药管前端通过悬挂螺栓固定于固药盘上,后端悬垂,成为著名的毛刷式装药。六个弹簧固定的尾翼安置在火箭发动机的后面。当火箭在发射筒内时,尾翼向前折叠在发动机边上。当发射时,推时剂在火箭发动机中完全燃烧,产生1,400F的压力把火箭弹推出发射筒,没了发射筒的约束后,尾翼在弹簧的作用下张开。这些火箭弹也可通过XM191或M202四联装发射器发射。
作为一件轻巧紧凑的一次性用品,不占编制,因此M72系列可以大量配发到作战单位中,士兵在使用完后直接扔掉发射筒,不用再背在身上。不过事实上发射完后的发射器还是可以通过专门的军械人员重新装填新的火箭弹的。平时训练时,还有一种弹道相近的次口径训练弹,打上目标后训练弹会破碎成蓝色的粉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