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台湾地区统一之构想》一文中,提到设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台湾军区一事,建议将台湾军区的建制定为副战区级,由东部战区直属!本文专门来谈谈这一事! 统一台湾后 台湾原有部队应该移交给国家,原有人员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相关规定处理,国家应该设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台湾军区,副战区级,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实行有别于大陆各省、区直辖市等省级军区直属于国防动员部或陆军的建制,而直接隶属于东部战区,既有国防动员教育的功能,同时保留作战部队的特性!因为台湾处于国家进入太平洋第一岛链的桥头堡,台湾军区必须具备作战部队的作战功能!这样方能确保台湾地区的安全!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