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督察体制和督察的适用范围,维护督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新修订的督察条例主要作了三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强化了公安机关督察长的配置;
二是明确了公安督察机构的执法勤务性质;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对现役人民警察的督察。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督察体制和督察的适用范围,维护督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新修订的督察条例主要作了三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强化了公安机关督察长的配置;
二是明确了公安督察机构的执法勤务性质;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对现役人民警察的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