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茶品牌擅用鲁迅形象被判赔20万著作权侵权案落锤!近年来,跨界联名热潮持续高涨,在带来更多流量和热度的同时,也可能暗藏侵权风险。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茶饮品牌联名侵犯鲁迅形象画作的著作权纠纷案件。
《永远进击》《鲁迅半身像》是以鲁迅形象为创作内容的美术作品,由知名画家杨之光先生与鸥洋女士夫妻二人共同创作,具有较高艺术价值和社会知名度。
2024年4月,奶茶品牌“乐乐茶”的运营公司以“世界读书日”为契机,推出了一款联名饮品。该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宣传文章、联名产品杯身、包装袋以及贴纸、立牌、袖珍书、文件袋等联名周边产品中,大量使用鲁迅手持奶茶杯的半身画像。该画像仅将涉案权利作品中鲁迅手中的香烟替换为奶茶杯,并对人物朝向做镜像处理,整体视觉效果高度一致,构成实质性相似。
因杨之光先生已去世,其妻鸥洋女士作为共同作者、其女杨女士作为继承人,共同将涉案公司诉至法院。鸥洋女士及其女杨女士认为,涉案公司的行为侵害了涉案权利作品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共7项著作权权利,要求涉案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
涉案公司辩称,其使用的鲁迅形象源自鲁迅历史照片、影视作品等素材,剔除鲁迅形象中的公有领域元素后,与涉案权利作品不构成实质性相似。涉案公司作为茶饮企业,初衷是弘扬鲁迅文学,主观上不存在侵权故意。消费者购买被诉侵权产品主要是基于奶茶品牌的知名度、产品质量,以及鲁迅本身的历史名人效应,而非涉案权利作品的艺术价值。被告已就被诉侵权作品引发的鲁迅肖像权争议,与鲁迅家属授权的基金会达成和解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