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敲窗致女子心律失常被判赔偿 玩笑引发法律责任。近日,吉林省法院公布了一起因办公室内“开玩笑”引发的纠纷案例。某公司员工孙女士在加班时,由于连续多日熬夜工作,身心已经非常疲惫。她在全神贯注地处理工作任务时,同事吴某某路过并突然用力敲击窗户玻璃以示问候。这一突如其来的惊吓导致孙女士身体僵住,心脏猛地一缩,并感到剧烈的心悸。经医生诊断,孙女士被确诊为心律失常-室性期前收缩,不得不接受为期五天的住院治疗。
随后,孙女士将吴某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吴某某的行为是损害发生的次要诱因,但其确实存在过失,应承担次要责任;而孙女士的心律失常主要由自身体质及过度劳累等因素引起,属于主要原因。最终,法院判决吴某某对孙女士的合理损失(共计4454元)承担10%的责任,即赔偿445.4元。同事敲窗致女子心律失常被判赔偿 玩笑引发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