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守芬希望人贩子得到应有惩罚。接到开庭通知时,她的心脏又开始急速跳动,这么多年的伤疤又要被揭开了。2006年12月4日凌晨1时许,山东泰安肥城市王庄镇8个月大的姜甲儒在家中被人抢走。曾某某、吕某某、王某某三人携带工具从济宁市汶上县乘坐出租车来到王庄镇后于村,翻墙入院破锁进入姜玉金家,并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控制住姜玉金夫妇,将姜甲儒抱走。次日,他们以28600元的价格将孩子卖给涉案买家夫妇,所得赃款被三人瓜分。姜甲儒被改名为刘思正,并落户济宁市任城区。
此案中另一名被告人袁某某是姜玉金的同村村民,两家住宅相距几百米。曾某某、吕某某告知袁某某偷小孩卖的想法并许诺好处,袁某某提供了姜玉金家有二胎男孩等信息,并带吕某某到姜玉金家附近踩点。案发时姜甲儒的父母在外打工,孩子由爷爷奶奶照看。姜甲儒被抢后,其爷爷很自责,后来患肺癌去世。2024年1月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比对寻亲成功,同年2月16日在河南信阳固始县姥爷家举办认亲仪式,这期间姜甲儒首次喊出“爸爸妈妈”。
2025年4月2日,山东“入室抢婴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姜甲儒出庭指证。9月19日法院一审宣判,曾某某被判死缓,吕某某、王某某被判无期徒刑,袁某某获刑15年。四名被告当庭表示上诉。同年12月5日,此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
乔守芬表示,此前庭审中,被告人多次出现嚣张辱骂法官及被害人、当庭抖腿藐视庭审等行为,甚至拒不承认犯罪事实,仅吕某某一人认罪,这让她们一家始终忧心忡忡。她全家最大的期盼是法院能依法严惩凶手,既告慰受苦的孩子,也震慑那些潜在的犯罪者,不让更多家庭遭遇这样的悲剧。乔守芬透露,被告人曾某某在上诉期间声称想立功交代其他同伙,这让她陷入矛盾:既希望能因此找回更多被拐孩子,又怕这成为他们减轻刑罚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