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一审宣判。这起案件中,一条以茅台酒交易为掩护、虚拟货币为通道的新型洗钱链条被彻底斩断,涉案金额达684万余元,8名被告人全部获刑。
2023年中旬,黄某在闲聊中得知谢某曾因“帮信跑分”入狱,便假意表示遗憾,并怂恿谢某称自己有门路通过茅台酒交易洗钱,只需对接上游的人。谢某恰好有“上游资源”,其好友陈某能通过加密即时通讯软件联系境外电信诈骗团伙。很快,三人商定了“以酒洗钱”的计划。
该团伙分工明确且隐蔽性强。陈某通过境外加密通讯软件对接上游,接收电信诈骗赃款,并联络“U商”完成虚拟货币兑换流转;谢某负责提供作案工具并统计资金明细;黄某则以茅台酒购销为幌子,用真实交易外壳掩盖赃款转移轨迹;其余成员分别协助资金结算和传递信息。
该团伙利用虚假茅台酒交易作为“洗白”环节,将境外诈骗赃款伪装成合法经营收入,兑换成虚拟货币返还给上游,每“洗白”一笔即抽取8%的非法佣金。2023年12月,随着一名被害人报案,这条隐藏在名酒交易下的黑灰产业链条浮出水面。
案发后,岳塘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梳理近2000万元资金流水及海量电子数据,实现了全链条打击和全要素取证。法院最终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谢某等7名主从犯2年至6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梁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