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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破解新就业群体参保难题重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保障体系

国内热搜 作者:中国经营报 热度:106

委员:破解新就业群体参保难题重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保障体系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2026年将出台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的政策。这一表述让全国政协委员宋朝学倍感振奋。

委员:破解新就业群体参保难题重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保障体系

委员:破解新就业群体参保难题重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保障体系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超过2.4亿人,其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达8400万人,涵盖外卖配送、网约车、网约家政等多个领域,成为城市运转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力量。然而,这个庞大群体的社会保障参保率却远低于传统就业形态。经过深入调研发现,症结不在于劳动者“不愿缴”,而在于现行制度与新就业形态的“系统性错位”。

委员:破解新就业群体参保难题重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保障体系

宋朝学表示,像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网约家政人员这些群体的社会保障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错配问题。现行《劳动法》《社会保险法》以稳定雇佣关系为前提,导致大量“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新就业群体被排除在职工社保体系之外。这种制度性错配带来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多仅购买了职业伤害险,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覆盖严重不足。当8400万人为城市运转贡献着力量时,他们却可能面临“老无所养、伤无所赔”的困境。

对此,宋朝学提出,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完善顶层设计。未来在修订《劳动法》《社会保险法》时,应将此群体作为特殊的平台用工群体,将其相关保障制度纳入其中。这不仅是保障问题,更是确保他们未来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限时“有钱可领”,消除后顾之忧的根本之策。

多位委员也提出了类似建议。武汉市政协主席杨智提交了关于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建议,提出在立法上构建分层分类的权益保障体系,加快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等法律法规出台,明确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进一步界定企业劳动保护责任。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原主任吕国泉指出,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保障好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事关民生福祉。

标签: 重构     保障体系     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