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劳务派遣”制度该何去何从 回归本位与规范治理。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指出,劳务派遣行为已偏离了“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初衷,成为一些企业普遍的用工方式,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他建议废止劳务派遣制度,由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以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个人发展,减少劳动纠纷。
劳务派遣制度最初是为了满足外国驻华机构和企业的用工需求而设立,随着市场经济发展逐渐扩展至多个行业。它能满足灵活用工需求,如季节性或项目制用工。作为一种补充性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在帮助企业灵活调配人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劳动者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现实中这种模式存在被滥用的情况。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使用派遣工,且派遣工比例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但实际上,劳务派遣已成为不少行业的常态用工方式。这种模式增加了企业用工的灵活性,具有成本优势,但这是以牺牲劳动者权益为代价的。同工不同酬、社保缴纳不规范等问题非常普遍,成为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一个模糊地带。
相关部门一直在进行规范治理。早在2013年,人社部就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进行了集中规范行动;去年4至7月,多部门再次联合行动,重点清理未经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以“假外包、真派遣”规避责任、矿山井下违规使用派遣工,以及派遣单位克扣工资、逃避社保等行为。近年来,劳务派遣还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如违规手段变得更加隐蔽,由于涉及面广、认定难度大、违法成本相对较低,很难从根本上遏制劳务派遣被滥用的局面。现实中还存在通过“逆向派遣”强迫员工转换身份以规避劳动用工责任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