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间相互发红包或转账很常见,但这种行为往往伴随着情感表达与法律关系的交织。一旦感情破裂,曾经的恋人可能会闹上法庭。
近年来,“1314”“520”等具有特殊含义数额的转账带有爱意象征,属于一般赠与,转账后不能要求返还。然而,并非所有这样的转账都不能要回。厦门同安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两起典型案例,为市民解读了相关法律边界。
张先生与李女士在相亲网站结识并确定恋爱关系。交往两个月后,张先生出于缔结婚姻的目的,向李女士银行账户转账10万元用于购置车辆及购买金饰等。此外,张先生还通过微信陆续向李女士转账10万余元,其中包括“1314”“520”等金额。分手后,张先生要求李女士返还赠与的财物合计20万元。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李女士返还张先生13万元及一只金手镯。
法官解释,彩礼与爱意赠与有明确的边界。张先生的部分转账因涉及“彩礼”的意思表示,被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但多次小额转账和特殊日期的款项则被视为维系感情、表达爱意的赠与,不属于应当返还的彩礼范畴。
另一案例中,韩某与连某于1990年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韩某与林某交往密切,并在多个特殊时间节点向林某转账520、1314、13145.20等金额,聊天记录中还有“爱你”“想你”等表达爱意的文字。连某发现后诉至法院要求林某返还相关款项,最终法院判决林某返还5万余元。
法官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韩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行为显然逾越了正常男女交往的范畴,其赠与行为无效,林某因此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
法官提醒恋爱双方,在恋爱期间互赠礼物和金钱表达情意是人之常情,但仍需保持一定理智,避免超负荷花销。同时,对于大额转账,应将款项性质、用途标注清楚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以减少日后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