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市龙子湖区曹山街道拆迁办临聘人员崔某美,以能帮助购买回迁安置房等为由,骗取约50户家庭的上千万元购房款。法院于2025年底作出一审判决,崔某美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需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380余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自2021年至2024年11月左右,崔某美在多个拆迁项目中担任聘用人员,主要负责拆迁丈量和协助签署合同等工作。期间,她虚构能够帮助他人购买拆迁回购房、置换拆迁还原房等事实,先后骗取了马某某等51人共计人民币1380余万元。这些钱款被崔某美用于个人高消费、赌博等挥霍行为。2024年12月8日,在公安机关和家人的劝说下,崔某美主动投案。
崔某美供述,在拆迁过程中,她发现有些村民家里的建筑面积用不完,而外面的人想要购买拆迁还原房,于是她在中间牵线搭桥,赚取差价。她从愿意出售多余面积的拆迁户手中以每平方米1500元至2000元左右的价格购入,再加价卖给买家。她交易还原房的报价是90平方米30万元、120平方米40万元、135平方米45万元。她从马村村民手中陆续购买了3000平方米左右的拆迁面积,打算加价卖出赚取利润。然而,由于赌博输掉大量资金,她将客户交给她的购房款也输掉了,最终不得不将手中的3000平方米拆迁面积平价全部卖出。她以帮别人购买还原房的名义收了钱,但并没有去办理,钱也被她个人花销了。
崔某美还参与了赌球、网络赌博,甚至出境去赌场赌博,输了数百万元。此外,她在酒吧消费了300万元左右,旅游、吃喝消费200万元左右,还将一块200克的金条送给酒吧的人。多位证人证实,崔某美花钱大手大脚,消费水平很高,一次性点很多瓶单价几千块钱的酒,给小费经常是1000元起步,每次充值都是1万元起步。某酒吧里的人基本上都认识她,称她为“百万姐”。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认为,崔某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决崔某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40万元;扣押在案由崔某美使用诈骗所得购买的200克金条等,由扣押机关进行拍卖、变卖等依法处置后,按所占比例发还被害人;责令崔某美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380余万元,在上述被扣押的涉案财物经依法处置后,不足的部分继续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