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家暴情形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避免二次伤害风险!全国人大代表方燕表示,《民法典》规定的30天离婚冷静期适用于所有协议离婚情形。然而,对于家暴受害者来说,即使与施暴者已达成离婚协议,仍需等待冷静期届满才能办理离婚登记。这段时间内,受害者可能面临施暴者反悔、威胁报复等二次伤害风险。
为避免这些问题,家暴受害者往往选择诉讼离婚。但诉讼离婚过程复杂,涉及立案、举证、审理等多个环节,耗时较长且流程繁琐。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在家庭暴力情形下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合理性与适用性。
方燕建议从完善立法、证据认定、程序优化和配套保障等方面推进制度完善。例如,适时修改《民法典》,探索开展试点工作,明确可采信证据清单与核验标准,并打通相关单位的数据共享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