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支持境内银行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原则开展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境内中资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在开展相关业务时应由总行统一管理,并将所有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纳入管理范围,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此外,境内银行向境外机构净融出人民币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规定的上限。当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净融出余额达到上限的80%时,银行应启动内部预警提示工作机制,对有关业务负责部门进行预警提示。
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支持境内银行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原则开展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境内中资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在开展相关业务时应由总行统一管理,并将所有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纳入管理范围,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此外,境内银行向境外机构净融出人民币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规定的上限。当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净融出余额达到上限的80%时,银行应启动内部预警提示工作机制,对有关业务负责部门进行预警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