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五起羽绒服产品质量执法典型案例: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宁波长坡厚雪贸易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翻领羽绒服案。2025年7月3日,该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不合格羽绒服316件、没收违法所得29.11万元和罚款33.18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前,市场监管总局在2024年9月13日对该公司销售的翻领羽绒服进行抽样检验,判定为不合格。随后,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多次检查发现,该公司于2023年9月至12月期间委托第三方公司生产并通过网络店铺销售这些不合格羽绒服。最终确认共销售不合格翻领羽绒服1105件,剩余库存316件,涉案货值金额共计66.36万元。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卓某杰伪造厂名厂址及商品信息从事羽绒服经营活动案。2025年2月13日,该局依法对卓某杰作出没收羽绒服900件和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经查,卓某杰自2024年12月6日起,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开展经营活动,并在其经营场所内发现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羽绒服共9款计900件。通过抖音、快手等平台店铺以主播带货方式销售上述产品,涉案货值金额共计34.96万元。
江苏省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常熟百乐马服饰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羽绒服案。2025年6月4日,该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不合格羽绒服和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12月2日,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监督检查计划,对其生产的两款羽绒服进行抽检,经检验,含绒量、绒子含量均不符合服装吊牌明示的标准要求。这两款羽绒服至送达检验报告之时均未对外售出,涉案货值金额8.74万元。
四川省达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达州市达川区露莎服装厂生产、销售不合格羽绒校服案。2025年9月8日,该局依法对露莎服装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98万元和罚款1.78万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4月16日,达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校服质量专项整治中,对当事人生产的冬季校服产品进行抽样送检,判定为不合格。涉案货值金额3.56万元,违法所得0.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