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9日晚,郏县茨芭镇卫生院门口路段发生了一起因二轮电动车相撞引发的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案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河南省、市、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全力侦办此案。
当晚19时40分,丁某乐(女,15岁)与其弟丁某洛(男,12岁)骑二轮电动车到茨芭镇东坡东路一零食店购买零食,途中与骑二轮电动车的杨某(女,65岁)发生碰撞,双方随后发生了口角。杨某随即电话联系其子刘某飞前来现场。19时45分,刘某飞及其妻子韩某娜到达现场后,误认为在场人员郭某(女,27岁)、张某凡(女,38岁)和薛某源(男,15岁)辱骂了其母亲,于是对三人进行了殴打。发现打错人后,刘某飞又对丁某乐进行了殴打。郏县茨芭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并将刘某飞和韩某娜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事发后,受害者被送往郏县中医院就诊。2月22日,丁某乐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目前正在接受治疗,伤情稳定;薛某源经门诊诊治无需住院,于2月20日离院;郭某和张某凡经住院治疗后于2月23日出院。
经过调查,犯罪嫌疑人刘某飞(男,42岁)是郏县茨芭镇刘村的一名个体工商业者;韩某娜(女,42岁)也是该镇刘村人,无业。2月21日,郏县公安局对刘某飞和韩某娜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2月24日,郏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了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