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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岁钱之争:真正没长大的或许是家长 代际财产观念冲突

国内热搜 作者:虎嗅 热度:111

压岁钱之争:真正没长大的或许是家长 代际财产观念冲突

国人过春节时,家庭中总绕不开两件大事:长辈笑盈盈地给孩子派发压岁钱,父母紧接着让孩子如数上交这份“意外之财”。近日,“妈妈让孩子上交2万元压岁钱”的热搜再次将这桩持续多年的家庭争议推至公共讨论的聚光灯下。

压岁钱之争:真正没长大的或许是家长 代际财产观念冲突

压岁钱之争:真正没长大的或许是家长 代际财产观念冲突

我对此类话题持审慎态度,但此次争议值得细细一议。这实际上是中国社会转型期代际财产观念冲突的一个典型例子。表面是红包归属的拉锯战,内里却涉及权利边界的叩问、代际关系的重构,乃至公民财产意识启蒙的深层命题。

压岁钱之争:真正没长大的或许是家长 代际财产观念冲突

未成年人依法享有财产权,这是民法典确立的基本原则。长辈给予未成年人压岁钱的行为,在法律上构成赠与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当长辈将压岁钱交付给孩子,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起转移至未成年人名下。父母代为接收的行为性质上是临时保管,而非所有权的转移。压岁钱属于未成年人个人财产,不是家庭共有财产,更不是父母的财产。

民事权利能力是不分年龄大小的。民法典第十三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这意味着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与一位百岁老人在享有民事权利的资格上完全平等。年龄大小、心智成熟程度不影响权利享有的资格。未成年人财产权的法律基础就建立在这个平等原则之上。

现实中存在的“压岁钱”争议,根源在于混淆了权利享有与权利行使这两个不同层面的概念。未成年人享有财产权,但行使这些权利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八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同意。这种安排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防止他们因心智不成熟而做出不利于自己的决定。但保护不等于剥夺,代为行使不是据为己有。

标签: 压岁钱     代际     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