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近日发布通知,旨在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进一步推动供需动态平衡。通知要求各省级烟草专卖局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加强电子烟产能调控,推动市场供需平衡,并提升合规经营水平。
通知指出,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限制类产业政策,不得新建项目或增加产能。技术改造项目一般不得增加产能,确需增加的需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且产能利用率需处于较高水平。出口销售为主的企业须证明新增产能产品符合目的地法律法规。此外,企业不得违规增加生产线数量或能力,也不得将主要生产工序委托给无证企业代工。
在产能调控方面,通知强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合理核定产能,严禁超核定产能生产经营。对于委托加工业务,委托方和受托方均需在核定范围内开展业务。允许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业通过合并等方式进行产能整合重组,提高管理效能和产能利用率。
为推动市场供需平衡,通知要求统筹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在已核定产能范围内核定年度生产规模,作为企业年度产销目标。同时,严格实施生产规模总量调控,从严从紧审核生产规模调整,加强对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的核查管控,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还提出要化解并防范产能过剩风险,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标准的企业。对产能利用率长期低于平均水平或存在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逐步淘汰落后产线并核减相应产能。健全电子烟标准体系,持续优化产能结构。
此外,通知支持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提升专业化、规范化经营能力,加强技术研发创新、生产工艺升级和品牌培育。压实批发、零售主体合规经营责任,禁止通过网络平台违规销售电子烟,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提升电子烟监管数字化水平,完善追溯管理体系,强化供需信息采集分析能力,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同时,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禁止使用诱导性方式进行营销推广。
违反通知规定的,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电子烟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