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五月龄女婴手术离世”一事持续发酵。2月5日,宁波市人民政府调查组通报,已责成涉事的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免去主刀医师陈某贤外二科(心胸)主任职务,市卫生健康委依法吊销陈某贤医师执业证书。
涉事医院存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医疗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意识不强、能力不足,医患沟通不力、缺乏人文关怀等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已责成妇儿医院免去主刀医师陈某贤外二科(心胸)主任职务,免去麻醉医师严某雅麻醉科主任职务;市卫生健康委依法吊销陈某贤医师执业证书,暂停PICU医师董某亚执业活动6个月,并对陈某贤、董某亚、严某雅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外,市卫生健康委已责成妇儿医院作出深刻检查,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医院党委书记陈某警告处分,院长陈某水记大过处分并作免职处理,副院长郑某善作免职处理。市卫生健康委对该起医疗事件处置研判不足、指导不力,宁波市政府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并切实整改。
据此前报道,患儿许某熙于2025年11月11日入院治疗。11月14日进行手术后出现心力衰竭、呼吸衰竭等病情变化,经抢救无效,于22时03分宣布临床死亡。医方存在以下过失:术前诊断依据不足,未进行术前多学科讨论,术前评估欠充分,手术时机选择欠妥当,手术入路选择欠谨慎,手术操作失误导致二次房间隔缺损修补,手术时间过长;术中突发情况处理及告知不及时、不规范;术后监测不到位,处理不够及时。这些过失与患儿术后并发心力衰竭、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患儿自身存在混合型房间隔缺损、肺动脉高压,右肺静脉单干变异,房间隔缺损靠近右肺静脉及下腔静脉开口,增加了手术难度及风险,也与患儿死亡存在一定关联。本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医患双方对鉴定结论已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