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瑜去年成立猪葛亮相关企业 谐音梗引发争议。近日,广东东莞一家名为“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的企业引发关注。公开信息显示,其法定代表人名为“周瑜”。由于“周瑜”与“诸葛亮”在历史上的关联性,该企业名称迅速引起网友热议。
1月31日,有自称诸葛亮后裔的人士发表声明,指出利用“猪”与“诸”谐音注册“猪葛亮”为商标或企业名称,属于攀附历史名人、恶意营销的行为,伤害了诸葛后裔及敬仰诸葛亮的人们的感情。
2月4日,通过天眼查查询信息发现该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信息均有清晰标注,该企业信息真实存在,目前为存续状态。同日,一名自称是“诸葛亮后人”的人士表示,网络流传的诸葛后裔声明情况属实,目前已发现近200家注册“猪葛亮”相关商标或企业,担心此类谐音梗滥用会误导公众、影响历史人物形象,并对传统文化传承造成不良影响。他们强调,当前主要诉求是向商标局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审慎审核此类注册申请,并对已注册的商标予以撤销。
此次事件中,利用历史人物名称或者直接使用历史人物名称用作商业命名的现象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和讨论。“猪葛亮”做招牌,算侵犯名誉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