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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零食店擅自滞留未成年 商家越权行为需警惕

国内热搜 作者:上游新闻 热度:164

媒体评零食店擅自滞留未成年 商家越权行为需警惕

2月2日,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一家零食店发生了一起事件。店员怀疑两名未成年女孩偷拿商品,将她们留在店内20多分钟查监控核实,期间不允许孩子联系家长。最终,女孩们打开背包自证清白后才得以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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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防损是合理的,但不能逾越法律边界或践踏他人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面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给予其特殊和优先保护,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正确的做法应是第一时间报警,并通知监护人到场,而不是私自滞留并拒绝孩子联系家长,将她们置于尴尬境地,变相施加精神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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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越权行为并非个例。一些商家因无端怀疑而对顾客非法搜身,或将疑点当作既定事实当众诋毁顾客声誉。商业管理不应是“严防死守”的冷漠戒备,而是“合法合规”的底线坚守与“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僵化的管理模式和缺失的法治意识,最终会损害商家自身的口碑与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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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件给所有经营主体敲响了警钟。经营者应当补齐法治短板,明确自身权责边界,彻底摒弃“私设公堂”的错误思维。即便发现疑似盗窃行为,调查权也属于执法机关,经营者仅能做好证据固定与报警配合工作,不可擅自扣留他人。此外,需完善内部管理体系,优化防损流程,在强化技术防控的同时,补上人工复核的短板。更重要的是,加强对一线员工的法治培训与人文教育,引导员工依法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守住权利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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