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26年1月23日对外公示了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的城市名单,包括北京、上海等50个城市。此举旨在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
三部门于2025年12月底发布通知,支持约50个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近期,三部门组织开展了有奖发票试点城市的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公示期从2026年1月23日至2月2日。
试点城市将对个人消费者在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和居民服务业等行业购买商品和服务时取得的一定金额以上的发票进行抽奖。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分档安排奖补资金。
有奖发票试点政策着重从需求端发力,鼓励居民消费并参与抽奖。试点政策覆盖日常消费主要场景,如购物、外出就餐、旅游住宿、文体活动和生活服务等,与居民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