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人数量的增加,失能老年人的数量也在快速增长。这些失能老人需要家人全天候照顾,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为了缓解这一问题,从今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政策。
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可以通过“民政通”(包括小程序和App)申请每月最高800元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补贴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按月发放。这项政策是在去年7月部分省市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的,主要面向60岁以上且经过评估符合中度以上失能标准的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或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在补贴范围内。
申请流程方面,有需求的家庭需通过个人申请,并由专业机构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将通过“民政通”收到电子消费券。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可以自愿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并提交申请。民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两名专业人员上门评估,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对老年人的自理能力、运动能力、精神状态和社会参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评估结果确认后,相关部门会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民政通”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首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每个月的第一天,都会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当月的电子消费券,使用范围涵盖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老年人在支付养老服务费用时,可使用电子消费券按比例抵扣相应金额。电子消费券的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如果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不再符合补贴条件,民政部门将在次月停止发放电子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