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群聊八卦被拘起诉公安被驳回 私密聊天中的谣言传播界限!“95后”女教师林淼(化名)在一审判决后未能撤销行政处罚。2024年11月,浙江台州天台县某中学女教师“卖淫被抓”的传言在微信群中流传,后被天台县公安局确认不实。林淼因在两个三人微信群及与两位好友的微信私聊中谈及该传言,被处以行政拘留两日。另外两名参与讨论的女教师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2日和4日,其中后者因怀孕未被执行。只有林淼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公安机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赔偿拘留期间的经济损失及公开道歉。
2025年12月15日,天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林淼的诉讼请求。林淼随后提出上诉,二审将于2026年3月4日开庭。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与被造谣教师并不相识,也没有交集,“我没有诽谤的主观故意,也没有捏造或散布不实信息,只是误信传言,在私密、小范围的聊天中提及”。
据天台县人民法院查明,林淼与被造谣对象何某某系天台县某中学前同事。2024年11月26日,林淼在一个三人闺蜜群中参与讨论“某中学女教师卖淫”的话题,并在与父母组成的三人群“果冻局长群”中谈及该话题,还与另一名女教师陈慧兰通过微信私聊谈论此事。当晚,张敏通过微信语音向林淼询问,林淼回复“我找找名单”,并发送了何某某的姓名及三张照片。随后,张敏将上述信息转发给他人。接着,林淼又将何某某的两张照片发给陈慧兰,后者将姓名和照片转发至两个六人微信群。次日上午,林淼再次在父母群中谈及此事,并在闺蜜群中发送了两张何某某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