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强制清退承租人已死亡的公租房 45套房屋将被收回。1月7日,市北公租房后期运营管理单位在兴隆路派出所、兴隆路街道兴德路社区和小区物业公司的协助下,对兴隆路127号宜昌新苑一期公租房项目中承租人已死亡的3套公租房进行了强制清退。工作人员在协助单位人员见证下,对公租房内的物品逐一登记和封存,进行证据保全,所有物品将统一存放到指定地点,以便家属认领。此举标志着市北区新年度强制清退承租人已死亡的公租房工作正式开始。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住房保障部门核查,若公共租赁住房因承租人去世或长时间无法联系本人及其亲属导致空置超过6个月,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应依法依规收回房屋。为确保公租房的有效管理和使用,保护国有物权,提高公共资源利用率,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家庭受益,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12月18日发布了关于清退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告。公告要求承租人的相关权利人在15日内到指定单位办理物品交接及清退手续或提出异议。对于未办理退房及物品认领手续或异议不成立的情况,房屋将在公告发布15日后被及时收回,屋内物品视为弃物处理。
本次市北区计划强制清退涉及11个公租房项目中的45套承租人已死亡的公租房。清退工作将在公安、街道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的协助下于1月19日前完成。未来,市北区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对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依法依规组织清退,回收后的房屋将经过修缮后重新配租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