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郑州“妻儿遭发小杀害案”被害者家属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根据被告人崔路路的供述,他在案发前三天偷配了被害人家中的钥匙,于7月26日凌晨2点至7点间入室行窃并行凶。作案后,他打开电视制造家中有人的假象。崔路路的妻子曾看到他的内裤上有血迹。
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3月,崔路路来到郑州投靠同乡梁某某从事废品回收业务,并在梁某某夫妇租住的地方住宿。后来崔路路单独经营并搬离,但双方仍保持密切联系。同年7月,崔路路因无力偿还多笔网络贷款,想起梁某某家有贵重物品,便产生了盗窃念头,并偷配了房门钥匙。
7月25日晚上7点左右,崔路路以取行李箱为由进入马某某住处,确认她在家后离开。次日凌晨2点,他再次驾车进入小区地下车库,戴上口罩和手套,用事先配好的钥匙进入马某某家。他先从厨房拿了一把菜刀,然后进入卧室翻找床头柜,惊醒了马某某。拉扯中,马某某认出崔路路并大喊捉贼。崔路路用菜刀砍击马某某,导致菜刀前端断裂。随后,马某某的儿子(8岁)和女儿(6岁)也被吵醒并上前拉拽崔路路,崔路路用断裂的菜刀继续行凶。三名被害人倒地后,崔路路又用衣柜中的背包带紧勒三人颈部数分钟,致其当场死亡。之后,崔路路剪断马某某佩戴的黄金手镯和项链装入口袋,清理现场并将工具等打包带走,途中丢弃或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