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10天发现女友是智障索赔4000!一名34岁的男子李某通过媒人王某介绍,与26岁的陈某相亲。见面三天后,李某家支付了2万元彩礼及4000元媒人费,双方确立关系并开始同居。十天后,两人在船上发生争执,陈某将李某的眼镜和手机扔入长江。这使李某对陈某的智力状况产生怀疑,次日便将她送回娘家。之后李某得知陈某患有智力二级残疾,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于是提起诉讼要求女方家返还24000元。法院最终判决女方家返还1万元彩礼,并已执行完毕。
随后,李某又起诉媒人王某,要求全额退还4000元介绍费。涪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作为无资质个人,收取较高费用却未充分告知女方智力残疾情况,导致李某共同生活的意愿落空。依据公平原则及公序良俗,法院判决王某返还一半介绍费2000元。同居10天发现女友是智障索赔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