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高三男生张俊豪遭邻居驾车故意追撞,一年后不治身亡。2026年1月5日上午,案件在盐城市看守所法院开庭宣判。当日10点半,张俊豪的母亲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宣布“恶魔得到应有的惩罚,死刑。”
1月2日,张俊豪的母亲曾发布视频称接到盐城市人民法院的电话,告知案件开庭时间和地点。她表示希望有关部门严惩凶手,还儿子一个公道,告慰他在天之灵。
2024年5月29日,正在备战高考的张俊豪在骑车上学途中被36岁的邻居王某桂驾车从身后撞倒。经过一年多的救治,张俊豪于2025年7月29日不幸离世。2025年11月3日,案件在响水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桂当庭翻供,否认故意杀人。
张俊豪的母亲张女士透露,张俊豪是她的小儿子,时年20岁,当时正在读高三,备战高考。他们一家住在乡里一栋自建的民房内,家距离儿子上学的高中只有10分钟的电动车路程,儿子每天自己骑电动车上学。2024年5月29日下午1时许,儿子在回家吃完午饭返回学校的途中被邻居王某桂驾驶的轿车故意撞倒,送往医院抢救后一直处于脑死亡状态,最终于2025年7月29日下午4时许去世。
1月5日上午9时50分许,张俊豪的母亲张女士哭泣着告诉记者,当日在盐城当地的一家看守所,被告人王某桂被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