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长乐机场高速坠落事故致5死 报告公布 违规操作酿悲剧!12月30日,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福州长乐机场第二高速公路A1合同段“7·17”较大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25年7月17日6时32分许,在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福州机场第二高速A1合同段闽安特大桥4#索塔爬模导轨顶升作业过程中发生爬模局部高处坠落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93万元。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因施工人员违规操作爬模导轨爬升、未按规定在爬模导轨爬升期间挂设防坠设施、爬模锚靴材质不符合设计要求且进场验收不规范、爬模系统结构设计与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不到位、企业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及政府监管部门监督不够到位等综合因素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5年7月16日17时30分,闽安特大桥4#索塔已完成第31节段混凝土浇筑(承台以上高度181.8m)和第32节段钢筋绑扎。次日5时30分,四川国基发公司4#索塔作业班组14人分两批乘坐直梯到4#索塔内开展施工作业,其中包括钢筋工6名、焊工2名、模板工2名、起重指挥1名以及爬模导轨顶升作业人员3名(黄某荣、赵某国、李某雁)。各工种人员分布在四面爬模架的不同层面。在唐某阳、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均未到达现场的情况下,黄某荣、赵某国、李某雁擅自开始爬模导轨顶升作业。
现场监控显示,从5时38分开始,受黄某荣等三人在爬模架内进行导轨顶升作业的影响,4#索塔爬架上游侧、江心侧与塔壁之间的间距先后出现不同程度的变化。6时32分,模板工蒲某刚从爬模架顶层的下游侧踏入江心侧时,江心侧爬模架突然坠落,导致黄某荣、赵某国、李某雁及正在爬架顶层作业的刘某强、蒲某刚共五人随同爬模架一同坠落。事故造成1人当场死亡,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