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福利制度的构建。对于家庭而言,生育、养育、教育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目前,婴幼儿无人照料是阻碍生育的主要因素。孩子3岁后可以上幼儿园和小学,但0到3岁之间的托育服务长期处于空白状态。
本周,《托育服务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提出将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构建覆盖生育、养育、教育的支持体系。这将给家庭带来实质性的影响。
生育前,许多家庭面临现实问题。国务院2024年的报告显示,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中,有托育需求的占三成以上,但实际入托率仅为7.86%。尽管全国托位总数增长较快,但由于价格原因,家庭入托率并未显著提高。
杭州市卫健委妇幼保健处副处长廖维维表示,40%的家长认为可以承受的托育服务月均价格应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左右。在普惠政策出台前,托班均价约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5%。教育学者熊丙奇指出,托育费用占家庭支出的50%左右,严重影响了生育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