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吉林舒兰的徐女士反映,2025年7月26日,她的42岁儿子在无症状和手术指征的情况下,在舒兰市人民医院进行了支架术,被一次性植入6个支架。术后半个多小时,儿子突然出现心脏骤停症状,虽经抢救,仍在8天后不治身亡。徐女士认为医院夺去了她儿子的生命。
事后,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鉴定机构认为医方存在过错,但由于患者本身疾病严重,双方责任对等。
徐女士的儿子是当地一家国企的职工,儿媳是一名教师,一家人原本幸福美满。2024年11月,儿子在吉林市一家医院检查身体后,医生建议做心脏支架。随后,他在舒兰市人民医院由一位外聘的沈阳市知名医院李姓医生手术植入1个心脏支架,术后感觉良好,恢复正常生活和工作。
2025年4月1日,儿子接到医院医生电话,称李医生要来舒兰医院,建议他再做支架。儿子因工作忙且无不适症状,未立即前往。但之后,医院多次打电话给陈先生,三个月内共通话七次,最后一次是7月21日。最终,儿子同意进行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