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养犬行为设立严格规定,违者将面临警告、罚款或拘留处罚。
根据新法规,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将被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于违规出售或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行为,同样先给予警告;若警告后仍不改正或导致他人受伤,则会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人伤害的,将被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驱使动物伤人的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罚。
养犬人需定期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并办理养犬登记手续。不得在居民小区密集区开办养殖场,个人不得饲养禁养犬。在住宅区域内养犬时,不得在办公区、诊疗区或教学区养犬。遛犬时应避开主干道和公共场所,并为犬佩戴嘴套,使用长度不超过1.5米的束犬链牵领或身抱,佩戴养犬登记牌,避让老人、儿童等群体。随身携带清理工具处理犬粪,避免犬只吠叫影响邻里,尊重他人安全。此外,养犬人还需做到遛犬时带好绳链、纸张和袋子及时清理粪便,善待犬只,不虐待或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