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需要强化契约精神和法治意识,不能变成挥舞大棒的管理者。
近日,广州一小区因停车费涨价引发纠纷。据媒体报道,该小区停车费从月保500元涨到1200元,临保从24元涨到80元。物业在贴出涨价通知后,直接封闭车库出口,不交钱不让业主出车库,导致业主上班、孩子上学受到影响。此前,该小区曾尝试涨价但遭拒,此次涨价前已公示车位销售方案(50万至70万元/个),业主质疑涨价无合法协商流程。物业方面表示,价格是根据周边市场定的,并已向政府部门报备。
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理应收钱,但“收”要有根据、有程序、有标准,要让人心服口服。《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并在合同中约定。从合理性角度看,若物业的服务水平没有明显升级或突增投入,却将停车费暴涨140%,难以让人接受。即便是豪宅区域,业主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反对也在情理之中。
从程序上看,按业主的说法,物业单方涨价,不符合程序要求。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须经“双三分之二”业主参与表决,且“双四分之三”同意方可通过。广州等地还有细则,规定调价前需公示30天并组织协商议价等。涉事物业若无协商议价等合法程序,仅以“向政府部门报备过”的说辞,也难以站住脚。
特别是,物业强制封堵小区车库的做法涉嫌违法。根据民法典,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即便是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即便属于开发商所有,物业也没有权力封堵出口。法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封堵车库的做法影响了业主日常生活,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
从市场交易的角度看,市场经济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自愿行为,容不得半点强迫或胁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物业堵着小区车库出口的做法,可能构成强迫交易行为,轻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则触碰刑律。
说到底,物业不是小区的“土皇帝”,小区也不是物业的“私家领地”。这起纠纷警醒我们,物业服务需要强化契约精神和法治意识,不能变成挥舞大棒的管理者。有关部门应尽快介入处理,给业主一个说法,也给涉事物业上好必要的法治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