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微信、QQ、钉钉等为代表的社交媒体因其功能实用、操作便捷,在工作场景中得到广泛应用。然而,工作群处理公务导致的失泄密案件也时有发生,成为社交媒体失泄密案件的高发地。
某单位工作人员吕某因疏忽大意在工作群中发布了国家秘密信息,该信息随后被3个微信群转发。这3个群中的近百名同事没有一人出面提醒制止,导致国家秘密信息全面扩散。最终,吕某及3个微信群管理员均被追究相应责任。
近年发生的工作群失泄密案例背后,隐藏着群成员及管理员“事不关己”的漠然心态。这种态度源于管理责任缺位、护密意识缺乏和制度机制缺失。在社交媒体工作群这种线上工作场景中,这些因素容易滋生“事不关己”的态度,最终人人“高高挂起”。
保密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义务。因此,一旦发现失泄密风险隐患,都有义务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补救措施,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机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凡发现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线索或保密违法违规行为,均可通过国家保密部门举报受理电话12336进行举报。共筑保密防线,公民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