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建议: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基础性任务,要求构建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的制度体系,显著缩小居民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提高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水平。“十五五”期间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应以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领域的同步发力、协调配套为重点,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推动形成中等收入群体占主体的橄榄型分配格局。下面分别从三个主要分配领域着眼,揭示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的关键政策着力点。
首先,着力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协同推进劳动力市场发育和就业相关制度完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针对广泛存在的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加快完善劳动立法和执法,推进包括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等在内的劳动力市场制度建设,注重消除就业的年龄歧视,确保在人工智能深入渗透的条件下,不使新就业形态同非正规就业画等号。推进户籍制度及相关体制改革,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前提下,进一步促进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防止要素的流动和配置与劳动生产率提高方向相背离,挖掘非农劳动力供给潜力,扩大资源重新配置空间,开启新市民的消费需求。以劳动力市场“一老一小”(大龄劳动者和青年)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把技能培训贯穿于劳动就业的全生命周期,不断提高劳动力市场匹配水平和配置效率。健全各类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初次分配机制,促进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