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局因违规留存行政罚没款被责令限期整改。12月15日,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在未执行罚缴分离案中,黑龙江某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监督市卫生健康局纠正违规收缴、留存罚款问题,严格落实罚缴分离要求,防范资金截留风险。
这些典型案例展示了各地在专项行动中强化个案纠偏的同时注重机制建设的做法,体现了行政执法监督在协调解决行政执法标准不一致、纠正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中的作用。案情显示,2025年4月,黑龙江某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案卷评查发现,市卫生健康局对某医院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中,要求被处罚医院将罚没款缴至市卫生健康局下属执法机构账户,直到14天后才将罚没款上缴国库。针对此问题,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依法开展监督。
经调查核实,市卫生健康局对该医院罚款1.5万元,不属于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收缴罚款的情形,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67条关于罚缴分离的规定。此外,该笔罚没款在单位账户留存14天,违反了罚没款上缴国库有关规定。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责令市卫生健康局限期依法整改。按照监督要求,市卫生健康局及时变更罚没款收缴账户,使行政相对人直接将罚没款缴纳至国库账户。
罚缴分离制度是行政处罚罚没收入管理的关键规范,对于维护行政执法公正性、保障财政资金依法管理以及提升政府公信力有重要作用。本案中,市卫生健康局违反了《行政处罚法》中关于罚缴分离的要求,破坏了行政处罚程序的严谨性和合法性,且违规留存罚没款长达14天,影响了财政资金的及时入库与规范流转,容易滋生资金截留、挪用等潜在风险。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及时责令整改,促使迅速纠正错误,对行政执法部门起到警示作用,推动各部门规范罚没款收缴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