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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出住房以旧换新 激活改善性需求

国内热搜 作者:身边24小时 热度:548

山东推出住房以旧换新 激活改善性需求

山东楼市迎来重要利好。12月12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了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住房“以旧换新”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旨在打通新房和二手房市场,持续释放住房消费需求。

山东推出住房以旧换新 激活改善性需求

目前,山东房地产市场正处于深度调整阶段,居民住房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依然较大。然而,由于二手房交易周期长、资金压力大等因素,居民换购新房的需求未能有效释放。为解决这一问题,《意见》通过建立规范有序的换新模式、提供金融支持措施和完善服务流程等方式,缩短交易周期,缓解换房资金压力,促进住房“以旧换新”,推动住房消费健康发展。

山东推出住房以旧换新 激活改善性需求

《指导意见》共六部分,15条。首先提出了住房“以旧换新”的三种模式:一是“卖旧换新”模式,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在约定时间内成功出售旧房后按流程购买新房;未售出时,由机构兜底收购或退还意向金。二是“收旧换新”模式,鼓励各类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二手房,合理确定收购价格。三是“拆旧换新”模式,允许城镇老旧住房原拆原建更新,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前提下,补齐公共配套设施,新增建筑量不计容积率。

山东推出住房以旧换新 激活改善性需求

接着明确了旧房处置的两种路径:一是鼓励旧房“焕新”再售,支持通过“微改造+功能升级”提升房屋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二是支持用于房屋租赁,鼓励市场主体将收购房屋改造为租赁用房,探索“收储+托管”运营模式,促进租购并举。

在降低交易成本方面,《意见》提出加大换新购房补贴发放力度,鼓励各市结合本地实际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新房的群众发放“以旧换新”补贴。同时,鼓励企业给予换房人优惠,并引导中介机构降低服务费用。

标签: 性需求     住房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