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由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执行死刑布告在网络上传播,引发社会关注。经核实,该布告内容属实,所涉案件是一桩发生于25年前、历经长期追逃、最终依法了结的故意杀人案件。
法院布告显示,罪犯何老西,男,汉族,1973年7月11日出生,初中文化程度,农民出身,系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高石庄乡张家窑村村民。何老西曾先后使用何老喜、何雄、何勋等姓名,并长期化名“马占军”潜逃在外。案发前,其户籍地址位于平鲁区高石庄乡张家窑村,逃亡期间一度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流水镇一带活动,并以经营兰州拉面馆为掩护生活。
案件回溯至2000年12月19日。当日下午,何老西与同村村民赵某鲁等人一同饮酒。酒后,何老西提起一桩旧怨——其大哥此前向赵某鲁的岳父何某生讨要借款时,曾遭对方等人殴打。提及此事,何老西情绪失控,与赵某鲁发生激烈争执,并由此滋生强烈报复心理。
当晚19时许,何老西携带事先准备好的菜刀,闯入赵某鲁家中行凶。当时赵某鲁本人并不在家。何老西将怨恨转向其家人,意图实施报复。面对突如其来的危险,赵某鲁年仅3岁的儿子赵某俊、30岁的妻子何某连,以及前来阻拦的同村村民赵某志相继遭到攻击。
法院认定,行凶过程中,何老西先后持刀砍击赵某志左前臂两刀,又对何某连进行多次劈砍,随后将刀挥向年幼的赵某俊,致其左枕部遭受致命重创。作案并未就此停止,何老西随后追出院外,对正在逃离现场的赵某鲁6岁的女儿赵某丽头部再次砍击,造成严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