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晚,四川成都新都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女子骑自行车时被突然跑出的宠物狗绊倒,导致头部着地受伤。交警部门认定,狗主人携犬出门未使用犬绳牵引,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而受伤女子无责任。
受伤女子小陈已于11月29日出院,目前恢复状况良好。狗主人已支付医疗费5万元,双方正在就后续赔偿事宜进行协商。
11月15日晚,四川成都新都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女子骑自行车时被突然跑出的宠物狗绊倒,导致头部着地受伤。交警部门认定,狗主人携犬出门未使用犬绳牵引,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而受伤女子无责任。
受伤女子小陈已于11月29日出院,目前恢复状况良好。狗主人已支付医疗费5万元,双方正在就后续赔偿事宜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