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聚焦四类重点安全隐患。近日,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关注有人员居住和活动的高层民用建筑,特别是正在进行外墙改造施工和内部局部装修改造的高层民用建筑。此次行动旨在全面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排查整治突出四个方面:一是正在进行外墙改造施工的高层民用建筑,重点排查新装外墙保温系统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检查是否使用了禁止使用的材料、工艺和设备,以及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施工的情况。二是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改造的高层民用建筑,主要针对涉及动火作业的小型工程备案管理情况、设施设备维修拆除的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及易燃可燃物品存放情况,以及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的行为。三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状况,包括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供水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的运行状态,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的完好性。四是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如建筑外立面与裙房连接处的杂物清理、消防车通道畅通、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管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及违规充电行为、电气线路老化裸露等问题。
通知强调,各地区需组织相关企业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并由有关部门同步开展抽查,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技术整改难度大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即刻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并限期完成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监管执法,对不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人将严肃追责问责。此外,还将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隐患的发现与报告。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聚焦四类重点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