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南平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江建华因涉嫌受贿罪被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江建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对其进行了讯问,同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25年间,江建华利用其担任光泽县副县长、顺昌县委书记、南平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建华,1966年2月出生,福建建瓯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86年8月参加工作,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曾历任光泽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司前乡党委书记,光泽县委常委、副县长,光泽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光泽县委副书记,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主任,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南平市武夷新区党工委书记,顺昌县委书记,南平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及武夷山市委书记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