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朱某、高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上市公司羚锐制药未遂案在朱某被羁押15个月后迎来第一次开庭。多位医药行业内人士到场观察。案件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类似案件在医药行业极为罕见。
事情起因是高某等人从青海串了羚锐制药等药企的货前往安徽、江苏等地销售。过程中,羚锐制药青海经销商突然联系要求回购,在约定加价回购并签订合同后,几人被河南新县警方以涉嫌敲诈为由带走调查。所谓“串货”,是指药品的区域代理商将自己特定区域销售的药品通过种种渠道销往其他区域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会影响药企的定价体系,让有意控制价格的药企感到困扰。
2024年7月底,有自称羚锐制药员工的人联系合肥博先医药有限公司的季某,称想回购合肥博先从青海串过来的一批药品,但需要用青海中藏药业有限公司来签合同。合肥博先稍早前通过高某等人利用第三方公司串了1300余万元的药品,包括山西好医生药业和羚锐制药的药品。药品运到合肥后,大部分已卖给南京和湖北一家医药公司,仓库所剩不多。
据季某讲述,经过三个星期的网上沟通,8月23日,四名自称羚锐制药销售公司和总部的人士来到合肥博先商量合同细节,提出用羚锐制药作为签合同主体。双方签订了回购合同,约定以120.58万元的价格回购当时采购价93.47万元的药品。验货后,其中两人亮出警官证,称季某涉嫌敲诈,并当场出示了刑事拘留书。
之后,合肥博先的业务员朱某、在青海串货的高某等人先后到案。2025年5月8日,新县检察院将该案移交至新县人民法院。起诉书指,高某利用虚假身份与多家医药企业销售代表建立合作关系,通过跨区域串货囤积药品。朱某安排季某通过挂网销售等方式威胁,迫使企业加价回购药品以赚取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