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9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北京召开督察动员会,标志着第三轮第五批10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此前在11月15日,生态环境部宣布,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本轮督察将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分别对北京、天津、河北3省(市),以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家中央企业开展例行督察,进驻时间1个月。同时,对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浙江等8省(市)开展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其中,对北京、天津、河北3省(市)的例行督察将重点关注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另组建2个专项督察组,分别负责江苏、浙江、安徽3省及山东、河南2省,进驻时间约两周。
生态环境部公布了10个督察组的主要负责人,包括蔡名照、宋秀岩、苗圩等10位正部级组长。为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致函被督察对象,要求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并简化督察接待安排,减轻基层负担。
文件要求,对于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既要认真核实、坚决整改,切实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也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做到一事一办、一厂一策,不搞“运动式”整改。对于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既要督促企业履行环保责任,严格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也要注重精细化管理,分类施策,加强指导帮扶。对于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既要坚持底线思维,严控环境风险,保障群众利益,也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因地制宜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