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途中心梗死亡人社局不认工伤 法院判决引发热议!辽阳民政局工作人员史某在清晨6点通过微信处理工作,取车上班途中突发心梗去世。单位为他申报工伤,但辽阳市人社局拒绝了这一申请。史某家属诉至法院,一审和二审法院均驳回了人社局的决定,认定工伤认定需考虑“线上办公”的工作时间延伸,引发对现代职场“工作边界”及工伤认定标准的热议。
2024年7月17日清晨6点03分,史某收到局领导的微信询问当天的工作安排。6点20分,史某回复并截图发给同事孙某追问细节。不久后,史某在取车准备去单位的路上突发急性心肌梗死。救护车赶到现场后将他送往医院救治,但最终未能抢救成功。史某生前所在的民政局向辽阳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但被拒绝。
民政局认为史某是上班前处理工作并在上班途中出事,应视同工伤。然而,辽阳市人社局直接驳回了申请。史某家属不服,将人社局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撤销人社局的决定,并要求重新处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认为史某的情况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人社局未认真审查就下结论,不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认定,线上办公也是工作的一部分,上班前处理工作并在途中出事应算作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不仅限于办公室,线上处理工作也算。只要经常性、习惯性地在线上处理工作,期间出事应按工伤处理。此外,上班前在单位准备工作、下班后加班以及因工外出期间受伤等情况也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但故意犯罪、醉酒、自残导致的伤亡不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