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于11月7日公布了由3部门联合印发的《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该清单明确了10类医务人员在互联网上进行健康科普时应避免的负面行为。
近年来,公众对健康知识的需求日益增强,互联网成为获取健康科普信息的重要途径。然而,一些医务人员以健康科普为名“带货”或“打广告”,甚至违规泄露医疗信息,这些行为违背了健康科普的初衷,损害了医疗行业的形象。
针对当前互联网健康科普中存在的问题,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清单(试行)》,明确禁止10类负面行为,以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的互联网健康科普行为。例如,不得以健康科普形式发布各类广告或通过直播带货等形式推销医药产品、养生课程、保健食品等牟利。此外,还规定不得夸大病情和治疗效果,不得以“神医”“神药”名义进行宣传,不得虚构病例或杜撰故事误导公众,特别是在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或尚处于研究阶段的诊疗手段方面。同时,清单要求不得滥用人工智能技术发布未经核准真实性和科学性的健康科普内容,并且必须添加显著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标识。
通知中还强调,对于非医务人员冒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身份并开展违法违规宣传活动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