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纪委监委于10月24日发布消息,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刘家和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发现,刘家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隐瞒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在救灾款分配中优亲厚友;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改制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家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鉴于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相关法规,决定给予刘家和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家和,男,汉族,生于1962年,安徽宁国人,拥有安徽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他曾任宣城市纪委副书记,宣城市住建委主任、党组书记,以及宣城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等职。2018年,他担任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厅级),次年任该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今年5月13日,刘家和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