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披露男子服刑8年假释详情 一封来信开启转变之路。一名男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在监狱服刑八年后依法获得假释,提前回归社会。这一转变是如何实现的?
2023年8月,正在监狱服刑的俞某向“检察官信箱”投了一封信,表达了想了解假释政策的愿望。这封信交到了白湖检察院检察一室副主任刘明亮手中,他随即约见了俞某。通过谈话了解到,俞某在监狱里服刑八年多时间,认罪悔罪态度诚恳,表现良好,已获得两次减刑。俞某还提到,他新婚仅两个多月便入狱,而妻子在他服刑期间始终不离不弃,一边打工一边照顾家中父母,这份情谊成为他在狱中积极改造的最大动力。
此前的政策宣讲让俞某了解到自己可能符合假释的法定条件,于是写信向检察官求证,期盼能早日回归家庭。当时俞某已服刑八年六个多月,超过原判刑期的一半,多次被评为“服刑改造积极分子”。其户籍地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书》认为他具备适用社区矫正条件,从法律上看,俞某确实符合假释的法定条件。
然而,假释并非简单的程序通关。面对余刑较长的情况,其假释后的生活保障、日常监管以及是否存在再犯罪风险等问题仍需审慎评估。2023年11月,白湖人民检察院在监狱内为此案召开了一场公开听证会,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矫正专家等担任听证员,俞某的妻子也作为担保人到场,另有30余名服刑人员现场旁听。听证会上,各方围绕俞某是否真正符合假释条件、其悔罪态度是否真诚、是否已不再具备社会危害性等关键问题展开充分讨论。最终听证员一致建议对其适用假释。
随后,监狱依法对俞某提请假释,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后出具了同意假释的意见。2023年11月27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对俞某予以假释。俞某妻子表示,接到消息时感到非常激动,觉得这个家有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