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因未按规定接待顾客被公司认定为严重违纪并解除劳动合同。该员工随后提起诉讼,但河南省许昌市两级法院均认定公司解除合同合法,驳回了其赔偿请求。
事件发生在刘霞(化名)工作的盒裤袜子营业区。公司提供的视频显示,当一名顾客正在挑选内衣裤商品时,刘霞手持POS机整理货物,并未第一时间上前接待。根据公司《迎宾前工作流程》文件,点货理货的时间应为上午9:00至9:30。
基于上述行为,百货服饰公司于2021年8月29日向刘霞出具《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依据是其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该制度规定,在顾客有需求时未及时放下手中工作上前接待属于服务违纪行为,经调查属实可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一审及二审法院均认为,百货服饰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合法,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且刘霞曾参加该规章制度的培训并签字确认。因此,法院认定其行为违反了制度,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合理,不属于违法解除,并驳回了刘霞主张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请求。